天舟文化2015年投资新三板挂牌公司决胜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绝胜股份,836544),由于绝胜股份2017年业绩未达预期,天舟文化要求绝胜股份两大股东阙登峰、戴政支付2.2亿元项款。
2015年,天舟文化斥资1.7亿元投资绝胜股份(当时公司名称为北京决胜嘉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决胜股份18.889%的股权,同时根据协议“业绩补偿”条款约定决胜股份2017年财务指标等完成率低于承诺值时,公司有权行使回购权。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绝胜股份2017年亏损2213万元,因此触发了回购条款。天舟文化根据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的约定,向中国贸仲提交仲裁申请。
根据决胜股份今年半年报显示,阙登峰、戴政分别持有决胜股份18.94%和 16.43%的股份,为决胜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
近日,中国贸仲做出裁决,戴政、阙登峰需要向天舟文化支付投资本金 1.7 亿元、以及以 1.7 亿元为基数按照年投资回报 8%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计算至本裁决作出之日的投资收益 39,346,849.32 元,共计支付约为2.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