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英雄互娱借壳事项生变。
4月2日中午,赫美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迪诺投资发出的终止通知,因各方于2019年3月1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的核心交易条件未能满足及达成一致意见,迪诺投资决定单方终止《股份转让协议》,同时公司与英雄互娱于2019年3月1日签署的《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也一并自动终止。
受此消息影响,赫美集团午后闪崩跌停,收报14.97元,该股早盘一度涨超6%。
被终止的交易
在英雄互娱的公告中,披露了更多交易终止的细节。
公告显示,4月2日,英雄互娱收到控股股东迪诺投资通知:赫美集团的第一大股东汉桥机器、赫美集团董事长王磊、迪诺投资和赫美集团于2019年3月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彼时,各方约定:
1、汉桥机器作为赫美集团的第一大股东, 为推进重组上市交易自愿向迪诺投资支付2亿元的偿债保证金,王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在重组上市预案披露后的 10个工作日内,赫美集团应终止赫美集团及其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3、如汉桥机器、赫美集团、王磊未履行包括上述约定在内的相关约定,迪诺投资有权单方面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签署后,迪诺投资对汉桥机器及王磊支付偿债保障金的时间、金额给予了一定的宽限。但截至4月2日,汉桥机器及王磊仍未向迪诺投资足额支付2亿元的偿债保证金,且赫美集团仍未向迪诺投资提供依据证明其和子公司已终止在《委托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从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 迪诺投资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与汉桥机器、王磊与赫美集团的本次交易。
“老赖”赫美
3 月1 日,赫美集团及英雄互娱双方董事会通过重组方案。3月3日,赫美集团发布公告称,将通过向英雄互娱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英雄互娱,发行股份的价格为5.94元/股。在上述吸收合并换股股票上市之日,汉桥机器将向迪诺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约5278.07万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英雄互娱董事长应书岭预计将成为上市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该交易预计构成反向收购,届时应书岭实控的英雄互娱可以借壳赫美集团登陆A股主板。
但由于未按时足额支付2亿元的偿债保证金,且赫美集团的相关担保问题,该交易最终终止。
3月11日,赫美集团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赫美集团在3月28日的回复问询函中解释了赫美集团及其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的担保事项。
回复函显示,,赫美集团控股股东汉桥机器之股东首赫投资基于资金需求,与武汉小贷签署了《委托贷款授信协议》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赫美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未经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与武汉小贷签订了《委托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由于首赫投资在借款到期后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诉讼进入执行程序,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被武汉江岸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就是说,赫美集团违规为其控股股东之股东担保,因后者未按时还款,被列入“老赖”名单。
回复问询函中同时表示,赫美集团、首赫投资及相关方与武汉小贷已于3月15日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首赫投资依照协议约定已向武汉小贷支付了部分款项。协议约定,首赫投资将于4月15日前向武信小贷支付剩余本息及相关费用,同时解除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担保义务。武汉小贷于《债务重组协议》签署当日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将赫美集团、惠州浩宁达及其他相关方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截至3月28日,赫美集团及惠州浩宁达尚存在为首赫投资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4月2日,大摩财经查询发现,赫美集团和惠州浩宁达仍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事实上,赫美集团并不是一个优质的壳股。
除违规担保被列入失信名单外,3月29日,赫美集团发布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9815万元至8900.00万元,同比变动-526.36%至-486.61%。
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是受国家金融政策的影响,授信银行对商业板块抽贷,新货比例下降;至2019年一季度尚未有足够资金支持该板块的新业务发展,导致整体业绩同比去年下降。同时,类金融板块受2018年开始的的影响,公司放贷量减少,同时借款人按时还款意愿降低,导致不良类客户增加,进而计提坏账准备,使该板块业绩比上年同期大幅度下降。此外,高端制造板块订单与同期相比下降,导致该板块的业绩比上年同期下降。
英雄互娱股票因重大重组从2018 年 12 月 25 日起开始停牌,根据最新公告,最晚复牌日期为2019年6月21 日。
根据英雄互娱最新回应,仍在寻找优质壳方寻求上市。